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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察局开展“迎大运促廉洁创标兵”专项举报活动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促进“廉洁城市”、“廉洁大运”建设,切实提升市民群众对窗口服务的满意度,争创全国文明标兵城市,市监察局决定于2011年3月1 日至8月31日,开展“迎大运促廉洁创标兵”专项举报活动。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廉洁、效率、节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运会场馆建设及重要事项的资金使用、建设进度、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各行各业窗口服务行为、服务标准、办事流程等窗口服务效果和文明形象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来信、电话举报、网上举报或直接到本局信访举报部门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举报。

  谢谢支持!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举报须知

举报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本网站的受理范围是深圳市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上述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监察措施、监察决定不服以及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申诉。如举报内容涉及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请举报人尽量采用书信或来访方式进行举报。